离婚纠纷案件对对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审查
法定准予离婚情形审查审查是否存在重婚,即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事实上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是否存在姘居,即婚外与他人同居的事实。是否存在家暴,即一方存在使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另一方的身体、精神造成一定伤害。夫妻间偶尔争吵打闹,不宜认定为家暴。是否存在虐待、遗弃,即存在持续性、经常性家暴,或者一方不履行对另一方的扶养义务,造成另一方生活极端困难的情形。是否存在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即一贯存在吸毒、酗酒等行为,且恶习难改、不履行家庭义务,夫妻难以共同生活。是否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考察双方是否存在分居,分居的理由是感情不和还是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在此期间双方是否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分居时间是否满两年。是否存在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是否存在一方被宣告失踪的情形。 离婚纠纷起诉离婚房产怎么判决?淮安子女抚养离婚纠纷诉讼费
离婚纠纷案件管辖适用地域管辖一般原则,例外适用“被告就原告”原则。属无效婚姻的,法院应不准原告撤诉,亦不得按撤诉处理。审理时,应注意对特殊主体的审查,如是否系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军人等。在出现法定情形时,无过错一方,可向有过错一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但不能向第三方主张赔偿。子女抚养,应按照**有利于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原则审查。抚养费除按收入比例给付外,还应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实际需求以及当地生活水平;对于无经济收入的,不应简单以无收入状态确定抚养费给付标准。关于探望权行使,遵循不影响子女健康成长原则,在确保可操作性的同时,尽量避免矛盾***激化。处理财产分割问题时,遵循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公平原则。涉外离婚案件,符合法定条件时,可由我国法院处理。 淮安子女抚养离婚纠纷诉讼费离婚纠纷中判决离婚与不离婚的界限是感情是否破裂吗?
离婚纠纷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的要件审查与裁判规则
对亲子关系的审查处理
当事人提供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可推定子女为双方婚生子女。对于一方否认子女的婚生性,法院应要求其提供必要的证据。如该方提供**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报告排除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法院可直接否定亲子关系。如无法提供亲子鉴定报告,但已提供其他必要的证据否认亲子关系,另一方无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可推定亲子关系不成立。
对抚养权问题的审查处理
两周岁以下子女的抚养权问题两周岁以下子女,原则上随母亲共同生活,审查是否存在例外情形。如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共同生活的;母方有抚养条件但不尽抚养义务,父方主张抚养权的;母方存在吸毒等不利于子女生活成长的情形等。双方协商抚养权归父亲的,审查该协议对子女健康成长有无不利影响,如无则应予支持。
离婚纠纷中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哪些情形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彩礼的返还: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离婚纠纷案件对抚养费问题的审查处理
1.抚养费确定标准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基本的医疗支出。重大医疗支出双方另行分担。审查负担抚养费一方的经济情况,予以不同处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每月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对于一方无经济收入的,审查其他财产情况、无收入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等,对于为应诉主动辞职或消极怠于找工作等情况,审查原行业平均收入、其日常消费情况等因素,不应简单以无收入状态确定抚养费标准。同时,抚养费的确定还要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以及当地生活水平;负担抚养费一方收入畸高的,根据上述要素予以调整。
2.抚养费支付方式通常抚养费应定期给付,如夫妻双方有条件的,也可以支持一次性给付,期限至子女18周岁止。子女成年后,尚在校接受高中、大专、本科教育等的,视为不能**生活的子女,父母仍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离婚诉讼要注意哪些问题?淮安子女抚养离婚纠纷诉讼费
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全部所需生活费和教育费。淮安子女抚养离婚纠纷诉讼费
对婚姻关系的要件审查与裁判规则
对夫妻感情的审查
1.婚姻形成过程审查审查双方相识恋爱过程、结婚登记情况以及此前的婚姻情况,用以考察婚前双方感情基础是否建立、是否牢固,以及缔结婚姻初时的感情状况。
2.夫妻感情情况审查审查婚后感情尚可的阶段,考虑夫妻感情的基础。双方何时因何事件产生矛盾,考察夫妻感情产生变化的原因。导致决定离婚的具体事件或原因是什么,双方有无采取措施缓和矛盾,考察双方对婚姻的态度和责任感,特别是不同意离婚一方有无争取的愿望与行动。夫妻关系的现状如何,相互履行义务的情况;起诉离婚的次数,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有无采取措施改善关系,考察夫妻和好的可能性等。3.夫妻生育情况审查审查夫妻生育情况,亦能反映夫妻感情情况以及矛盾产生根源,同时便于后续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等。 淮安子女抚养离婚纠纷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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